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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化市职教中心2015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
2015-07-18 09:10:27 来源: 作者:【 】 浏览:2853次 评论:0
   为落实遵职改办字(2015)18号文件精神,进一步规范我校职称评审工作,强化校务公开,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,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,优化教师队伍,促进学校稳步健康发展,特制订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根据遵职改办字【2015】18号文件,遵化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要求,以公开、公正、公平为原则,鼓励教师专业化发展,突出实绩与能力,激励教师晋升职称,提高教师整体素质,促进学校健康发展。
二、组织机构
为切实加强职称评定工作,成立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工作小组。
领导小组:
组 长:严志民
副组长:范金华 唐柯 于文东
评审工作小组:
组长:严志民
副组长:范金华 唐柯 于文东
成立由校班子成员、两名教研组长代表、两名高级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工作小组。
三、职称评定考核办法
1.根据《2015年遵化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》及《遵化市教育局2015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细则》,制定《遵化市职教中心2015年申报高、中级职称量化赋分细则》,由评审工作小组进行审核打分,按总分排序,得分排名在上级核定指标内者获推荐资格。
2.在同分情况下参照下列标准:班主任、教研组长优先;一线上课教师优先;中途接班的班主任优先;班主任任职年限多者优先;时任毕业年级的班主任或教师优先;年龄大的、进校时间长的教师优先。
三、职称评定的时间安排
1.2015年7月12日,办公室公示教育局职称评审文件。
2.2015年7月13日,成立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,办公室发布报名通知,起草遵化市职教中心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。
3.2015年7月14日,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学校职称评定方案。
4. 2015年7月16日,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,讨论学校职称评定方案,审议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。通过后校内公示。
    5.2015年7月18日,组织参评教师互相审核材料及各种荣誉奖励和业绩证书。工作小组汇总,剔除无法证实为真的“问题证书”,向全体参评教师公布结果,并张榜公示。所有参评教师对证件材料审查结果要逐一签字。所有相关材料必须归档封存。
      6、2015年7月21日 ,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开始评审工作,评审工作小组审核参评教师材料及各种荣誉奖励和业绩证件。无法提供佐证材料的原始证件和材料不予承认。剔除无法证实为真的“问题证书”后,向全体参评教师公布结果,并张榜公示。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对参评教师证件材料审查结果要逐一签字。所有相关材料必须归档封存。完成材料审核、量化赋分。
7.2015年7月23日,公示评审结果,确定人选排名顺序。并按照高、中级职称名额确定入围人选并在校内公示。
8.2015年7月24日,按照公示后评审结果上报说课教师名单。
9.2015年8月1日-10日,高职报卷;10月1日-10日,中职报卷;11月10日-20日 初职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5年7月14日
Tags:职称 方案 2015 责任编辑:刘冬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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