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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高级教师晋升岗位等级 聘用奖励条件的通知
2021-05-19 18:04:15 来源: 作者:【 】 浏览:11026次 评论:0

关于高级教师晋升岗位等级

聘用奖励条件的通知

各市直学校、乡镇教育办、机关科室:

根据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,教育局听取了基层教师的呼声,获得荣誉奖励证书的难度较大,为提高年轻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再次激发老教师的工作热情,教育局班子讨论通过《关于高级教师晋升岗位等级聘用奖励条件的规定(试行)》。

各单位根据《关于高级教师晋升岗位等级聘用奖励条件的规定(试行)》、并按照《转发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〉的通知》(唐人社[2011]1号)第三章“岗位聘用程序”中规定的建立组织、制定方案、公开竞聘、确定聘用方案、核准聘用方案的程序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,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实施方案,确保实施方案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不出现信访事件。

各单位在11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的纸版、电子版、公示材料交教育局人事科职改办210室。

本通知自下发之日执行,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,按本通知规定执行。

附件:关于高级教师晋升岗位等级聘用奖励条件的规定(试行)

遵化市教育局

2018年10月29日

 

关于高级教师晋升岗位等级

聘用奖励条件的规定(试行)

 

根据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,现将高级教师晋升岗位等级的聘用条件规定如下:

一、未满58周岁的高级教师晋升岗位等级的条件为:

(一)共性条件:需当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。

(二)七级晋升到六级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任现职以来获嘉奖及以上等级的政府荣誉称号1次;

2.任现职以来获遵化市教育局及以上“优秀班主任”称号或年度考核为“单优”的人员;

3.任现职以来获遵化市教育局级高教、初教、小教、幼特教、体艺、电教、成教等教研部门的荣誉称号1次,或其他科室的荣誉称号2次;

4.任现职以来获遵化市教育局级高教、初教、小教、幼特教、体艺、电教、成教等教研部门的现场优质课(示范课或观摩课)1次,或其他科室的优质课(示范课或观摩课)2次。

(三)六级晋升到五级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任现职以来获县级及以上政府荣誉称号1次(如记功、优秀教师等,包括唐山市教育局及以上先进教学工作者荣誉称号);

2.任现职以来获遵化市教育局级高教、初教、小教、幼特教、体艺、电教、成教等教研部门的现场优质课(示范课或观摩课)1次,或其他科室的优质课(示范课或观摩课)2次。

3.任现职以来获教育局级荣誉称号1次(包括“单优”或嘉奖),且获教育局级优质课(示范课或观摩课)1次。

二、已满58周岁的高级教师晋升岗位等级的条件为:

(一)七级晋升到六级需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;

(二)六级晋升到五级需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,且任现职以来获教育局及以上等级的荣誉称号或优质课(示范课或观摩课)1次。

如女高级教师55周岁办理退休的,可提前到53周岁执行此规定,并需要提交55周岁退休承诺书。如到55周岁不退休的违约人员,岗位等级降聘到原聘等级。

 

遵化市教育局

2018年10月29日


Tags:通知 责任编辑:刘冬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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