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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级新生秋季学期学籍备案的有关要求
2015-11-01 14:28:11 来源: 作者:【 】 浏览:1999次 评论:0

唐山市教育局
关于2015级新生秋季学期学籍备案的有关要求
 

按照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注册备案工作的通知》(冀教职成处函〔2015〕45 号)的文件要求,现就我市中职新生注册备案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。
一、学籍系统网上审核
首先进行学籍系统网上的新生数据上传,审核后完成纸质注册。纸质注册时,要与网上数据进行比对,不一致的不予纸质注册。网上学籍注册后,当月不做异动,下个月才能异动。
本学期,新旧学籍系统的新生数据要保持一致,不一致的要查明原因,立即整改,否则不予办理学籍注册。
二、新生学籍纸质注册(备案)
招收五年一贯制大专的院校,需要将市考试院录取底册按A4纸面复印一份后交职成处备案。
招收3+2高职大专的中职学校,需要将市考试院录取底册按A4纸面复印二份后交职成处注册备案。电子档需要新生数据库、电子相片打包发职成处邮箱。
招收学前教育专业(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)的中职学校,需要将市考试院录取底册按A4纸面复印二份后交职成处注册备案。电子档需要新生数据库、电子相片打包单独发职成处邮箱。
招收普通中专、职业中专、成人中专的中职学校,按照省发格式要求将新生注册表一式二份盖章后,到职成处备案。电子档需要新生数据库、电子相片打包单独发职成处邮箱。新生注册表首页要求注明各专业招收人数、学制、办学类型等。
招收护理专业的,按照前款办理。
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任务的,要注册为非全日制,在备注中注明“新型农民培养”字样。
三、材料要求
按照省厅文件要求,做好电子相片的整理和新生数据库的填报。除了毕业日期和毕业生号码外数据库要做到不漏项、不丢字。新生注册表要求各校统一装订成册,每页20人,设置好页码。需要携带的其他材料:2015年度招生简章、新开办专业的教学计划(人才培养方案)。
四、注册时间
网上学籍:2015年11月10日截止。
纸质注册:2015年11月16日、17日两天。如有变化,另行通知。
联系人:高海波,2820273,邮箱:ts2801384@163.com 。
 
附件: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注册备案工作的通知》(可在省职成教网下载)
 
 
2015年10月23日    
Tags:学籍 注册 2015 责任编辑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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